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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辉煌杯特比环三关赛规程

来源:中国信鸽信息网 发布日期:2014-01-25点击数:

天津市第十六届辉煌杯特比环三关大奖赛竞赛规程

    本市久负盛名的辉煌杯特比环大奖赛历经多年的磨砺与打造,业已成为津门最具影响力的经典赛事。为强化执行规则意识,规范竞赛行为,确保比赛公平、公正,自本届起,辉煌杯赛明确定位为:高端、严苛、公正、残酷。

    为此,在本届竞赛规程的要约中,刻意制定出旨在制约舞弊行为、推崇诚信守约参赛的新条款、新举措,提请拟报名参赛的会员务必详细阅读本届竞赛规程,自觉接受并履行各项条款约定。愿我们与参赛会员一起担负起守护诚信的责任,共同打造津门赛鸽的辉煌。

    一、主办单位:天津市信鸽协会

    二、承办单位:天津精英赛鸽俱乐部

    三、发环时间:2014年4月1日。自公布日起接受交款预定,额满即止,恕不接受口头预定

    四、参赛资格:本场比赛仅以第二关500公里级(新乡)为基准站,核定参赛鸽舍空距是否满足该赛级所设定的5%空距限制(不涉及300公里资格赛项)。要求拟参赛会员在预购环之前,利用本网站设置的“空距自测系统”自行测定后再决定取舍。因此,凡第二关空距低于475(含)公里者,其参赛成绩无效,切勿订购。新乡施放站点经纬度为:113°57′719/35°17′711

    五、特比环售环数量及奖励标准:

    特比环序号为2014-608001至610000,每枚售价1000元

    六、特比环制式及佩戴方式:

    1、比赛采用全国统一足环结合内插式铝质防复套特比专环(以下简称为铝质专环)以及特制电子足环相匹配方式一并发售。特比环有效佩戴方法为:将铝质专环置入统一足环之内,使之成为组合(铝质专环一端卷边,另一端为平口,佩戴时须将卷边一端朝向鸽爪处),然后将其佩戴在幼鸽一条腿上,另一条腿则佩戴特制电子足环,三者不可或缺与错位。

    2、因铝质专环及电子环内径较细,请赛者适时佩套。

    3、无论何种原因,特比组环遗失、损坏均不予补制;铝质专环、电子环开裂均判定成绩无效。

    4、鉴于铝质专环所具备的防复套功能,本届比赛免除“幼检”及加盖赛鸽羽印环节。举办单位将保留不定期对参赛鸽主(棚)及赛鸽进行登门临检权利,同时开放举报通道,施行“黑名单”重点监控机制。

    七、集鸽时间与奖励办法:(无论售环多少,其奖励标准不变)

    ○第一关300公里资格赛(拟2015年5月中下旬,以当年市级竞赛规程公布为准。下同):

    ○第二关(500公里级。拟2015年6月上中旬)

    第一至二十名各2000元

    ○第三关(550公里。拟2015年6月中下旬)

    第一至二十名各2000元

    ○辉煌杯双关赛综合奖(第二、三关赛分速累积相加,分速高者列前)

    冠军200000元、亚军120000元、季军80000元、第四至十名各50000元、第十一至三十名各15000元、第三十一至一百五十名各5000元。

    ○综合实力奖:冠军30000元、亚军20000元、季军20000元。

    注:凡购买特比环十枚及以上、且在同一人名下与鸽舍参赛者,方有资格参与综合实力奖评选,该奖项从第三关(单关)比赛前300名成绩中产生,入围羽数多者为胜,羽数相同则以分速累积相加,分速高者列前。

    八、挑战者杯高端赛中赛(自第二、三关综合成绩产生)

    1、报名、缴费及确认办法:

    报名日期为2014年4月1日至4月底止。竞赛主体将实时公布参赛者姓名与组别,暂不确认环号,同时缴纳相应组别的报名费。确认环号与足额缴费时限为次年3月1日至10日。参赛鸽主须在上述时间内申报参赛环号,同时一次性缴清相应组别的全部参赛费(报名费折抵)。承办单位将在第一时间网上公示参赛环号及其组别,供鸽主复核,凡有变更环号要求的,准于鸽主在五日内(3月15日前)提出申请变更。自3月15日(不含)以后,所有公布的数据自动转为确定榜,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变更。凡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、缴费者,视为弃权,报名费不予退还。承办单位将于公示榜内删除未成立之参赛数据。

    A、赛中赛单鸽组赛项,参赛费为10000元/羽(报名费2000元)。奖金分配:冠军35%、亚军25%、季军15%、第4至5名各10%。

    B、赛中赛两只组赛项,参赛费为3000元/组(报名费1000元)。奖金分配:冠军40%、亚军30%、季军25%。

    C、赛中赛三只组赛项,参赛费为5000元/组(报名费1000元)。奖金分配:冠军60%、亚军35%。

    2、挑战者杯高端赛中赛奖励办法:

    报到期内遇各组别部份名额空缺时,所余奖金由该组别获奖者均分或独得;遇某组别赛鸽于第三关均未上笼时,以该组别第二关成绩取代双关综合成绩并核发奖金。

    3、赛项成立后,无论何种原因,均不得退赛,也不支持高端赛中赛参赛人权属转让;赛鸽丢失、失格均丧失后续比赛资格。

    九、报到办法及补救措施:(非常重要)

    1、正关赛报到期间,主办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分设若干快速验棚执裁小组待命,随时登门快速验棚。入围鸽主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(《竞赛报名单》须填写可供联络的移动电话号码),并在家(舍)中候检。凡以种种借口拒不配合验鸽、验钟者,即判定成绩无效,当事会员不得异议。

    2、因电子鸽钟电池能量不足,以及设备、线路故障而导致报到受限者,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。

    3、为防范AB棚舞弊行为,有效遏制人为延缓插表现象,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电子扫描数据的上传时限规定在30分钟之内完成。因此,凡上传时间超过规定时效者,均以后台数据库实际上传时间录取成绩(废除踏板采录时间)。

    4、凡经检测鸽钟(掌中宝)走时与标准时间误差超过50秒者,竞赛主体有权予以核加(减)误差时间后,重新予以核算成绩。

    十、竞赛办法:

    1、第一关资格赛为300公里级别。依据规定,所有特比环赛鸽必须按时参赛,凡未参赛者皆丧失后续比赛资格。第一关资格赛的报到期为一天,以开笼当天起算,至当日19点整截止,以在线数据记录时间为依据,任何情况下均不延长规程(各关不尽相同)所设定的报到时效。凡超过规定时限的归巢鸽,均丧失当关与后关比赛资格。凡鸽主将失格的赛鸽混入下一关入笼参赛者,除取消成绩外,将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。

    注:第一关为资格赛(将单独排名),其分值不计入后两关综合成绩。

    2、第二关比赛有效报到期为一天,即放飞当日19点整截止。报到期内遇录取名额未满时,所余奖金由归巢鸽均分;遇报到期内无赛鸽归巢时,其所有综合奖金由上笼鸽均分。

    3、第三关比赛有效报到期为两天,即放飞次日中午12点整截止。第三关比赛遇有效报到期内无赛鸽归巢时,比赛终止,以第二关单关成绩取代双关综合成绩,核发双关综合赛与赛中赛奖金。

    4、第二关比赛的监督代表将从第一关的第-、第十、第三十名得主中产生(第三关比赛亦然),届时,上述人选必须委派代表于集鸽时间前半小时到位报到,履行集鸽、运输及放飞监督责任。监督代表乘用车辆及沿途歺饮由本部提供,毎人获赠500元岗位津贴。

    5、本场比赛入围及指定鸽获奖者,以及举办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检的赛鸽,其鸽主必须应约在规定的时间内(以本会网站或电话通知为准)持赛鸽、“掌中宝”、竞赛报名单B联及足环证接受复检。经检测,凡赛鸽佩戴仿冒、复制足环者,除取消比赛成绩外,均以作弊论处。

    6、自第二关开始,所有参赛鸽均粘贴防揭动贴条。凡入围赛鸽经复验发现防揭动贴码及覆盖物质被揭开、刮开,足环序号暴露2位(不含)以上者,均视为非正常飞返,其成绩不予认定,责任自负。因此,特别提示参赛会员切勿破坏防揭贴码及覆盖物质。

    7、第一关资格赛集鸽日遇雨顺延;第二关遇施放地及沿途有雨、雾时,将逐日顺延;第三关施放地遇雨及大雾时(不虑及沿途天气),则在施放地等待,若当日早8:30前雨雾仍未消散时,原则上就地休整至次日开笼。

    8、本俱乐部责任人及参与集鸽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参赛(含指定鸽赛)

    9、未尽事宜依照市鸽会惯例及历年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十一、参赛会员须知:

    1、领环时,参赛会员有责任核对足环证与足环号码是否相符,否则责任自负。

    2、赛鸽身体各部位(含羽毛)不得藏匿、夹带、粘贴、鸽主姓名、鸽舍名称及电话号码、QQ号、邮箱号等任何数据信息,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。

    3、凡购环者均视为对本规程的认可,参赛者及主办单位均须严格遵照执行,不得异议。

    4、主办单位有权评估天气状况及其走势,选择并做出推迟集鸽及开笼之决定。

    5、有关比赛推迟及相关补充通知均以本会网站发布为准,参赛者不得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提出异议。

    6、比赛期间,遇疫情、灾情、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,承办单位有权因应事态做出推迟或无限期延期举办比赛之决定,延期比赛不改变比赛性质与奖金额度。

    十二、本规程未尽事宜依照《中国信鸽协会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和《天津市信鸽协会2015年竞赛规程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注:红字部分为本届新规或要约,敬请详阅、执行。

    2014年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