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鸽协2014年信鸽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二、承办单位:广州市信鸽协会
三、竞赛项目:
(一)3月9日(周日,农历2月9日)春季江西南康300公里级单鸽赛、特比双关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团体赛、伯马赛、大众赛、百家乐赛。
(二)3月16日(周日,农历2月16日)春季江西万安400公里级单鸽赛、特比“大众杯”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团体赛、伯马赛、大众赛、百家乐赛。
(三)9月26日(周五,农历9月3日)广州市第五届信鸽锦标赛“绿色飞鸽杯” 300公里级江西赣州单鸽赛、鸽王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团体赛、伯马赛、大众赛、百家乐赛。
(五)10月2日(周四,国庆假期,农历九九重阳)广州市第5届信鸽锦标赛“金羽杯”500公里级江西吉水单鸽赛、省幼鸽环赛、鸽王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团体赛、伯马赛、大众赛、百家乐赛。
(六)10月11日(周六,农历9月18日)秋季500公里级江西吉水单鸽赛、鸽王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团体赛、伯马赛、大众赛、百家乐赛。
(七)10月18日(周六,农历9月25日)广州市第5届信鸽锦标赛700公里级江西永修单鸽赛、特比环赛、鸽王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团体赛、伯马赛、大众赛、百家乐赛(广东省如组织700公里联赛,且时间与本规程接近,拟调整与之合赛)。
(八)11月16日(周日,农历9月24日)冬季400公里江西泰和单鸽赛、鸽王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团体赛、伯马赛、大众赛、百家乐赛
(九)11月23日(周日,农历10月2日)冬季600公里江西樟树单鸽赛、鸽王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团体赛、伯马赛、大众赛、百家乐赛。
(十)广州市第八届鸽王赛规程另发,500公里省幼鸽环和700公里特比环比赛规程同往年。
四、参赛资格
(一)必须是本会注册会员,并缴纳2014年会费,团体会员必须交纳当年团体会费。
(二)参赛选手鸽必须佩戴广州鸽协发放的全国统一环(含由我会委托属地团体会员发放的全国统一环),足环年份不得超过5年(含当年),否则成绩无效,会员之间交流的赛鸽,须办好过户手续。非本会发售的广东省全国统一环可参加各项附加赛、关赛及鸽王赛,享受该赛事集资的奖金。其他各类足环下笼一律作训练不计成绩。如发现参赛会员使用假环,即取消其参加本次比赛所有选手鸽的成绩,并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(三)本会秋季设连平、龙南2个公训站,凡套省幼鸽环和市特比环的选手鸽,必须参加其中一个公训站,否则成绩无效。
五、竞赛日程
竞 赛 项 目 |
赛 站 |
集 鸽时 间 |
地点 |
放出时间 |
运 输 |
春季300公里级 |
南康 |
3月8日9-12点 |
市会 |
3月9日 |
汽车 |
春季400公里级 |
万安 |
3月15日10-12点 |
市会 |
3月16日 |
汽车 |
绿色飞鸽杯300公里市锦赛 |
赣州 |
9月25日10-12点 |
市会 |
9月26日 |
汽车 |
“金羽杯”500公里市锦赛 |
吉水 |
10月1日10-12点 |
市会 |
10月2日 |
汽车 |
秋季500公里常规赛 |
吉水 |
10月10日10-12点 |
市会 |
10月11日 |
汽车 |
秋季700公里市锦赛 |
永修 |
10月16日19-22点 |
市会 |
10月18日 |
汽车 |
冬季400公里精英赛 |
泰和 |
11月15日9-12点 |
市会 |
11月16日 |
汽车 |
冬季600公里精英赛 |
樟树 |
11月22日9-11点 |
市会 |
11月23日 |
汽车 |
六、参赛事项及规定
(一)比赛严格按中鸽协《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执行。
(二)比赛实行等距离、定方位、按分速决定名次,分速高则名次列前,如分速相同,空距远者列前,空距测量到户。
(三)根据中鸽协要求,为规范竞赛管理,行政区域协会组织的比赛,必须实行“实名制”,否则不予录取名次,取消逐级上报成绩的资格。
(四)棚号赛每户只限参加1羽,每羽100元;大众赛不限羽数,每羽20元;百家乐赛不限羽数,每羽50元;精英赛不限羽数,每羽100元;团体赛每户不限组数,每组指定3羽为一团体,组与组之间号码不能重复,每组100元;伯马赛每户不限羽数,每羽300元。以上各附加赛项目,如不足2羽(组)以上即取消比赛,集资款原数退回。
(五)参加团体赛的选手鸽,不论使用电子扫描鸽钟还是手打鸽钟,必须按规定录入归巢鸽数据,以每组3羽的平均分速排列团体赛名次,分速高则名次列前,分速相等则空距远则名次列前。
(六)广州第8届鸽王赛,每羽入笼收费150元,角逐“鸽王”的选手鸽,必须参加秋季由本会组织的300、500、500、700公里和冬季400、600公里共6站的比赛,并在有效期内归巢。同时,参赛者鸽舍与每场比赛放飞点的空距不得少于5%,违者为自动失去“鸽王赛”资格,入笼费一慨不退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。
(七)参赛会员必须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,误写、漏写、涂改一律视为无效,参赛报名表必须填写参赛鸽棚所在的具体地址,如未填写和填写的地址与实际验棚地址不符,可取消其比赛成绩。
本会举行的300、500、700公里三个级别的锦标赛,同时亦为全国通讯赛,成绩逐级上报省、全国排名、获奖。
七、归巢报到验鸽办法
(一)比赛采用“云飞牌”或“爱羽牌”鸽钟报到和爱羽牌电子扫描鸽钟计算比赛成绩,使用手打鸽钟的会员第一羽赛鸽归巢打鸽钟后,30分钟内电话报本会,并于当日21:00点前持鸽带钟到本会验鸽,否则成绩无效;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会员, 第一羽赛鸽归巢扫描并上传后,90分钟内电话报本会。本会亦根据情况随时派裁判员上门抽验,或调其归巢鸽到指定地点进行点验,被抽验者必须服从,积极配合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阻扰验棚验鸽,凡拒绝抽验者,可取消其此次比赛成绩。
(二)使用鸽钟报到的会员,鸽钟的封条必须完整无损,比赛用不干胶密码环必须整体套入鸽钟柱内,柱面向上。鸽钟不能出现空格,凡鸽钟空格后的名次无效,按持鸽报到处理。使用电子扫描系统报到的会员,必须按爱羽公司《操作说明书》正确安装和使用扫描报到系统及其配件,遵守本会2010年4月颁布的《关于实行电子扫描系统集鸽报到有关规定》。如因扫描系统获取的赛鸽归巢数据没有及时上传至“赛事直播”数据平台或鸽会竞赛专用计算机系统,参赛鸽主应及时向当值裁判员正式报告此情况,并在当天21:00前携“主机”和归巢鸽密码软环到鸽会报到,由裁判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,包括查验底单、核验密码软环,同时将其没有上传成功的比赛归巢鸽数据采集进电脑参与排名;如因参赛鸽主主机及零部件损坏,或操作失误导致数据采集失败,可按手动鸽钟有效数据和验鸽办法参与排名;如未打鸽钟,则按持鸽报到办法处理。如由于扫描系统、电源损坏或发生故障,配件漏装或安装不当,或是鸽子入口设计不合理,以及参赛者本身操作失误、扫描系统配置电话卡余额不足等情况而影响比赛结果,其全部责任由当事人自负。
(三)参赛鸽报到的有效期:春季300公里级当天、400公里级2天;秋季300公里当天、500公里级2天、700公里级3天;冬季400公里有效归巢分速为≥600米/分钟、600公里级2天,从司放之日起计算时间,以截止日的日落时间计算归巢成绩(执行中鸽协公布的标准),如省、市同赛的比赛项目,计算省赛成绩按省的规定执行,计算市赛成绩按市规定执行。700公里级以内的各项比赛(除冬季400公里已规定有效分速外),当天如无鸽归巢,报到时间顺延一天。
(四)各级别单鸽赛和鸽王赛前3名,本会将在该鸽归巢报到后随时或报到有效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派裁判员上门验棚,如上述时间内验棚人员未上门,该名次鸽可自动生效;如鸽主在规定的验棚时间内以种种理由拖延、阻扰或不予配合裁判上门验棚的,可取消其名次鸽的成绩。
(五)每场比赛结束后3日内,本会官方网站和市会办公点同时公布比赛各项成绩,会员如发现成绩有错漏和异议,须在3天内书面提出申诉,并交纳500元申诉费,否则不予受理。申诉者胜诉,申诉款退回;申诉者败诉,申诉款不予退还。
(六)当天归巢必须在当天办理验鸽手续,否则作违规处理。
八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
(一)秋季300、500、700公里常规赛奖前10名,前3名颁奖杯,4-10名发奖牌。夏冬两季比赛前3名颁奖杯,4-6名发奖牌。秋季省幼鸽环、市特比环赛,前3名发奖杯。各项附加赛和临时增设的关赛等,不颁奖杯也不扣奖杯费。广州第5届信鸽锦标赛500公里比赛,奖励前50名,前3名发奖杯,4-10名发奖牌,11-50名发证书。
(二)大众赛、棚号赛、精英赛、百家乐赛均10羽奖1羽,超出1羽以上10羽以下,增加1个获奖名额,参鸽多则多奖,奖励名额不封顶,如产生伯马,奖金由伯马独得。团体赛10组奖1组,奖励办法同上。如获奖鸽不足10名,按死分活值分配奖金,如获奖鸽超过10名,4名后均分。
(三)500公里省幼鸽环、市700公里特比环赛,奖励限额为前20名,按死分活值分配奖金,如产生伯马,奖金由伯马独得。如有效期内无鸽归巢,则按决赛填单入笼的选手鸽数均分该奖金。佩带省幼鸽环的选手鸽,还可参加700公里比赛,成绩优异者可上报省、全国700公里幼鸽赛排名争奖。
(四)鸽王赛选手鸽必须参加本会当年《规程》规定的秋、冬季所有赛事,按各项比赛的平均分速排列综合名次,奖励鸽王赛1至10位,每位颁精美“鸽王杯”一座,并按固分活值分配奖金,如产生伯马,奖金由伯马独得。本年度如无“鸽王”产生,奖金全部滚入下年度鸽王赛。
(五)大众、精英、棚号、团体和百家乐等附加赛,如获奖鸽不足10名,按死分活值分配奖金,超过10名,4名后平均分,如产生伯马,奖金由伯马独得。如有效期无鸽归巢,集资款全额发还参赛会员(含伯马赛)。其中团体赛每组如归巢不足3羽,按2羽计算成绩,如归巢不足2羽,按1羽计算成绩。
(六)各项比赛的奖金分配,凡未注明“伯马”的,各获奖名次一律对号入座,按规程规定的奖金额发放;如奖励名额不满,余款转入下年度使用。
(七)本年度各个级别单鸽赛总排名获奖者的奖品由本会出资制作。
(八)各项比赛奖金提取8%作为工作费和资料信息费。如无鸽归巢的大众、精英、棚号、团体、伯马、百家乐等附加赛不予扣除,全额发还。
附:2014年各项比赛奖金分配一览表
绿色飞鸽杯市锦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-6 |
7-10 |
合 计 |
奖 金 |
1000 |
500 |
300 |
200 |
150 |
3000 |
金羽杯五百市锦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-10 |
11-20 |
21-50 |
合计 |
奖 金 |
1300 |
900 |
700 |
300 |
200 |
100 |
10000 |
秋五百公里常规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-6 |
7-10 |
合 计 |
奖 金 |
1000 |
500 |
300 |
200 |
150 |
3000 |
七百公里市锦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-6 |
7-10 |
合 计 |
奖 金 |
1000 |
500 |
300 |
200 |
150 |
3000 |
广州
鸽王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分 值 |
20 |
17 |
14 |
10 |
9 |
8 |
7 |
6 |
5 |
4 |
大众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分 值 |
20 |
17 |
14 |
10 |
9 |
8 |
7 |
6 |
5 |
4 |
百家乐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分 值 |
20 |
17 |
14 |
10 |
9 |
8 |
7 |
6 |
5 |
4 |
精英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分 值 |
20 |
17 |
14 |
10 |
9 |
8 |
7 |
6 |
5 |
4 |
棚号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分 值 |
20 |
17 |
14 |
10 |
9 |
8 |
7 |
6 |
5 |
4 |
团体赛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分 值 |
20 |
17 |
14 |
10 |
9 |
8 |
7 |
6 |
5 |
4 |
七百
特比环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11-20 |
分 值 |
15 |
12 |
11 |
9 |
8 |
7 |
6 |
5 |
4 |
3 |
2 |
省幼鸽环 |
名 次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11-20 |
分 值 |
15 |
12 |
11 |
9 |
8 |
7 |
6 |
5 |
4 |
3 |
2 |
九、本会发给会员的所有奖金,其个人所得税自理,如需本会代办者,必须有书面委托。
十、凡有单项《规程》的,一律以单项《规程》为准,如单项规程中有未明确的条款,可参照此规程执行。
十一、凡获得各项比赛总排名前6名的选手鸽和鸽王赛获奖鸽,须在当年年会暨颁奖大会现场进行展示、交流,如名次鸽丢失、死亡和其他原因未存棚,当事人可获得展示同等数量代表鸽的名额参展。
十二、广州金羽国际赛鸽中心赞助本会第5届市锦赛500公里比赛奖金10000元;“绿色飞鸽”宋玉筑先生赞助本会第5届市锦赛300公里比赛奖金3000元,另赞助本会价值一万余元的贵州茅台镇高档白酒“八福老窖”,供2013年年会暨颁奖大会聚餐专用。
十三、本《规程》解释权属广州市信鸽协会。